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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會產借用辦法》

《中國文化大學台南學友會會產借用辦法》

 

制定人:台南學友會25th全體幹部

制定日期:2019.07.15會議決議通過

 

 

  • 台南學友會為使其他社團向本會借用之器材能有規範的使用,特訂定「台南學友會會產借用辦法」。

  • 管理單位:中國文化大學台南學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  • 借用器材使用規則:

 一、若其他社團欲借用本會之器材,切記請珍惜並小心使用。

      二、使用時,應遵從操作說明,並保持器材完好。

      三、使用後,應恢復器材整齊、如數如質歸還。

  • 器材內容及器材注意事項:

    一、器材包含:美工用品、工具、烹煮器材、推車、其他。

 二、器材之借用與否仍須視本會在場幹部決定是否出借。

  • 《台南學友會器材借用表》內容注意及填寫:

一、借用及歸還器材時,須於《台南學友會器材借用表》

    簽名並註記借用、預計歸還日期及負責人姓名。

   二、填寫正確聯絡資訊及負責人姓名,若經查證為假資料,

       將會扣留押金$500元。

  • 押金支付即及退還:

一、借用台南學友會器材,不論任何品項,皆須支付

    $500元押金。

      二、押金將於器材歸還並經本會幹部檢查無損毀後退

          還,若有毀損將會估價並從押金$500元內扣除。

      三、若損毀加值高於押金額度,本會將會針對該毀損

          酌收額外補償金。

  • 若借用後損毀次數達2次以上,將取消往後資格。

  • 本辦法經公布後於108上學年度開始實施,修正後亦同。